财险企业需要重新审视隔离风险的可保性,科学设计“隔离津贴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当然,消费者的正确预期也非常重要。消费者需要正视隔离风险的可保性,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
近日,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各财险企业下发《关于规范“隔离”津贴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保险企业严格理赔管理,高度重视客户服务工作,自行整改隔离津贴保险产品,并于2月底上报整改情况。监管机构为何紧急规范“隔离津贴险”相关业务?这与该产品在疫情期间爆红却乱象丛生密不可分。
“隔离津贴险”其实是由意外险作为主险,并附加法定传染病隔离津贴的一种产品。以某企业一款产品为例,这款产品保费为59元/份,保障期一年,等待期2天,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密接而被强制隔离(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可获得给付200元/天,最多给付40天。由于投保简易、保费便宜,加之社交媒体上铺天盖地的“隔离一天发200元”的宣传,“隔离津贴险”在各大出行平台、第三方网络销售平台上销售火爆,出现了60多款名称各异、实质相同的网红产品。
然而,与此同时,关于“隔离津贴险”的投诉也接踵而至。投诉的原因大多是“隔离津贴险”存在不实宣传、理赔困难的问题。具体来说,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只强调产品保费低、理赔高,却淡化了理赔的免责条款。常见的免责情形包括次密接人员隔离(例如,不和确诊病例乘坐同一种交通工具)、非自费隔离、根据当地政府要求非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返乡、探亲人员的集中隔离等。
销售人员的虚假宣传、误导行为的确需要整治,但更关键的是“隔离津贴险”本身的产品设计。好的产品设计离不开对风险可保性的正确认识。财险企业需要重新审视隔离风险的可保性,科学设计“隔离津贴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切实有效的风险保障。当然,消费者的正确预期也非常重要。消费者需要正视隔离风险的可保性,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
根据保险学的基本原理,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应满足以下要求:经济上具有可行性,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确定的,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按照这样的标准,大家来简要分析一下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隔离津贴险”的可保性。
第一,经济上的可行性指当损失发生的频率低、损失程度大时,投保人购买保险是经济的。隔离风险虽然发生的概率较低,但发生后给被保险人带来的损失会是不同的情况:如果隔离时被保险人正处于假期,那么,损失仅限于精神层面的不悦和失落;但如果隔离让被保险人损失了重要的业务,那么,面对这样的潜在损失,被保险人购买“隔离津贴险”就是经济上可行的。
第二,大量、独立和同分布,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虽然在疫情期间,隔离风险标的数量应当是满足“大量”这一条件的,但由于传染病自身的特点,隔离风险标的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这就是说,不满足“独立”的条件;而同分布条件则也很难满足,因为不同地区的隔离政策大相径庭,风险标的不太可能服从同一分布。
第三,损失的概率可以通过历史数据准确计算。这个也是需要讨论的。当疫情刚开始时,由于缺乏隔离的数据,包括隔离发生的概率以及隔离带来的一般损失,保险企业很难从精算角度设计出“隔离津贴险”产品。而随着疫情的持续,凭借大量隔离风险的数据积累,此时保险企业可以在一个合理的精确度以内,设计“隔离津贴险”产品。
第四,发生的损失必须在时间和地点上可以被确定,在数量上可以被计量。事实上,隔离风险很难满足这个条件。在现实中,隔离本身包含了多种复杂情形,隔离的损失也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很难从数量的角度计量。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事前很难通过合同明确损失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因此,保险人只能通过较多武断的免责条款来防止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以此保障自身的利益,但这也正是“隔离津贴险”被广为诟病的根源。
第五,被保险人对所投保的风险不能加以控制,也无法施加影响,即隔离损失发生是偶然的。隔离作为政府疫情防控的政策手段之一,个人很难施加影响。因此,隔离风险基本满足这个条件。即使考虑到可能的道德风险,保险人还是可以通过责任范围的限定来应对被保险人行为对隔离损失的影响。
第六,发生损失的标的占总承保标的比例不能过高,即特大灾难不会发生。对隔离风险自身来说,这个条件很难满足。当疫情肆虐时,比如新冠肺炎疫情刚开始的两个月,以及变种病毒出现时,需要隔离的标的较多,保险人的理赔压力很大,尤其是在中高风险地区。当然,如果“隔离津贴险”的参保率较高,或者保险人承保的区域足够广,则风险分散较充分,保险人也可以承保隔离风险。
由此可见,从理论上来说,隔离风险的可保性并不高。因此,保险企业在推出“隔离津贴险”这类产品时,需要谨慎设置投保范围,仔细设置免责条款,并如实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则应该认识到隔离风险的可保性是有限的,细读条款要求以及理赔时限和条件,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来购买“隔离津贴险”。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760期,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