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保险企业是保险保障的提供者,是风险的承担者,是保险产品的研发者和服务提供者。提高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对改善社会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福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通常以最大化企业价值为目标,这一目标经过分解,可以转化为多重战略目标,主要包括增长、盈利、安全(风险管理)等,上述战略目标之间存在权衡取舍的关系。因此,保险企业往往需要将战略目标排定优先次序,在某一阶段以某个目标为重点,而一定程度上牺牲其他目标。因此,选择不同的优先目标,对保险企业经营的结果和效率会产生不同影响。
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市场中,保险企业数量众多,竞争充分,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选择存在多样性,而不同优先选择会导致企业市场份额、盈利水平、股票价格等指标的较明显变化。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行业增长较快,市场潜力大,市场份额变动更为剧烈,更多保险企业往往更关注增长,而在一定阶段将盈利水平和安全(风险管理)置于相对次要位置,监管部门为此也多有引导和纠正。
与实体制造业和服务业相比,甚至和其他金融机构相比,保险企业的安全性尤为重要。保险企业主动承担风险,换取对价,是其他经济部门和家庭的保障和依靠。保险企业偿付能力不足,在重大事故或者经济危机中无法兑现承诺,会影响到千家万户,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危及社会稳定。增长,对于保险企业改善风险分散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同样有重要意义;增长同时也是未来提升盈利能力的基础。但以放松核保质量为代价的增长,有可能危及盈利能力和安全。
基于欧盟市场的实证研究显示,在一个竞争相对充分的成熟市场中,增长、盈利、安全的关系是互相影响、相辅相成的。温和的增长与企业的盈利能力正相关,但是,增长过快或者负增长通常与盈利能力负相关。同时,较低的盈利能力通常与高风险紧密相关,盈利能力弱的企业更容易铤而走险。在一个十年的维度上动态观察,保险企业如果在早期将盈利放在比增长更重要的位置,那么其最终更有可能实现“有盈利的增长”这种理想状态;反过来,如果企业过于注重增长,最终更不容易达到理想状态。
基于实证研究总结得出的,保险企业在盈利、增长、安全三个方面都成功的占优策略应当是,按照盈利、安全、增长的顺序安排三个目标的重要性,但同时不能放弃其中任何一方面的考虑。当然,上述结论是从欧盟为代表的成熟市场中总结而来的。
当前,中国保险市场增长进入新常态,保费增长率呈下降趋势,虽然距离成熟市场还有数十年的发展差距,但应当认识到,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是赶超式的,高增长模式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过渡到内涵式发展的市场态势,所以发达市场的经验是值得参照的。
中国的保险企业,在未来十年内,是否要经历从优先“追求增长”,到“盯住利润”的转变?这种转变会遇到哪些问题?是应该等待市场自发完成转变,还是应当由监管机构主动引导?这些问题,有待行业和学术界深入研究和思考。
一个似乎少有争议的观点是,中国的保险企业和监管机构,从长远和长期看,需要把盈利能力和安全(风险管理)考量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并贯彻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日常活动中。商业车险市场化改革、偿付能力规则中的风险管理考量(SARMRA)都充分体现出了这种监管思路。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788期,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