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保险业发展稳中有进,各项改革蹄疾步稳展开、落地。总体而言,2022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大方面:一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化重点领域监管;三是规范保险经营管理;四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2022年,高质量发展依然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鲜明主题。在这一年,银保监会召开“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引导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绿色保险,同时财政部出台保险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这些举措的目标均指向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
1.召开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专题会议
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召开“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近年来保险业发展的持续主题,2020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意见》,对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此次专题会议总结了保险业发展的成绩和不足,强调全行业要加快转型发展步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总体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经过40余年的发展,发展水平持续提升;但同时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距离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数据看,中国虽然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保险市场,但与排名第一的美国之间的“保险差距”远大于“经济差距”。2021年中国GDP相当于美国的76%,而中国保费收入仅相当于美国的26%,保险密度相当于美国的6%,保险深度相当于美国的33%。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求保险业通过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保险体系,将我国由保险大国建成保险强国。在这一背景下,保险业既要回答好保险的本质价值、保险与金融的异同等基础之问,又要回答好保险业如何服务共同富裕、如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等时代之问。
2.引导保险业数字化转型
数字化转型是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引导意见》(以下简称《引导意见》),对保险业数字化转型进行顶层设计,提出以数字化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数字金融新格局,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引导意见》的出台背景可以概括为三句话:一是“国家有要求”,“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二是“行业有需求”,从行业看,数字化转型是保险业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现实需求,是保险业更好支撑实体经济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需求。三是“机构有挑战”,从机构看,数字化转型的重点方向有哪些,如何加强数据能力和科技能力建设,在数字化转型中如何做好风险防控,这些都是保险机构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挑战,需要监管机构的宏观引导。
《引导意见》的核心内容包括战略规划与组织流程建设、业务经营管理数字化、数据能力建设、科技能力建设、风险防范等五大方面,并在每一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在风险防范方面,为了推动数字化转型稳健开展,要求保险机构加强对战略风险、合规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外包风险的管理,防范模型和算法风险,强化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同时,更进一步的监管规则也在陆续出台中,比如,2022年1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监管办法》,即是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的最新监管规则。
3.推动发展绿色保险
发展绿色保险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2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要求保险机构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金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2年11月,为进一步实现绿色保险可统计可监测、提升绿色保险政策制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银保监会对“绿色保险”进行定义,并发布《绿色保险业务统计制度的通知》。
绿色保险是指保险业在环境资源保护与社会治理、绿色产业运行和绿色生活消费等方面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撑等经济行为的统称。以风险保障为例,绿色保险采用产品维度与客户维度相结合的认定原则。比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险种,因其从产品维度具有明显的绿色属性而理所当然地全部统计为绿色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等险种,虽然本身从产品维度并不具有绿色属性,但若是为绿色企业提供,则从客户维度具有绿色属性,亦可统计为绿色保险。
发展绿色保险,保险机构应当从负债端和资产端两方面着手,加大对绿色发展的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撑。在负债端,绿色保险主要是指保险机构围绕绿色发展提供保险产品和服务。在这方面,保险机构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绿色产业和技术等领域的保险保障业务和服务创新,开发相关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工具,为相关领域的生产经营者提供风险管理和服务。在资产端,绿色保险主要是指保险资金在绿色产业进行投资。在这方面,保险机构应当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为导向,调整完善保险投资政策,做好投资尽职调查、审批管理和投后管理,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同时,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保险机构应当加强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进行评估,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承保管理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4.出台保险企业绩效评价办法
2022年7月,财政部发布《商业保险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保险企业特别是国有保险企业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保险企业高质量发展。从历史沿革看,涉及保险企业绩效评价的办法先后有四个版本,其中,前三个版本是金融企业绩效评价,虽然又将评价对象划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其他金融业四大类金融企业,但针对性不够强,而新评价办法是专门为保险企业量身定制的。
新评价办法的亮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增加新的评价维度。新评价办法将“服务国家发展目标和实体经济”新增作为四大评价维度之一,较为全面地刻画了保险企业的综合绩效状况。其二,重构评价指标体系。在新评价办法中,“发展质量”维度评价引入经济增加值率、综合费用利润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利税等指标,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理念;“风险防控”维度评价包含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等多个子维度,更加全面反映保险企业的风险防控水平。其三,具体评价指标更加贴合保险业实际。比如,设置了社会保障类保险、农业保险、绿色保险、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险等特色考核指标,设置了SARMRA 评估得分、保险企业风险综合评级、保险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得分、综合赔付率等保险业专属指标,能够更加准确反映保险企业的绩效状况。
新评价办法主要针对国有保险企业,具有直接的“指挥棒”作用,对其他保险企业具有间接的“风向标”作用。未来,保险业和保险企业应当深刻理解“保险姓保”的战略意义,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实现保险业和保险企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统筹保险企业的速度规模与发展质量、经营效益之间的关系,提升投入产出效率和价值创造能力;守住风险防控的底线,确保保险企业在偿付能力、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资产质量等方面处于较高水平。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795期,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