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保障是保险制度的主要功能,但保险制度必须同时具备防灾减损的功能和效果,否则再好的保险保障也难以承担任意扩大的损失。防灾减损体系,顾名思义包括防灾防损和救灾减损两个部分,前者在风险事故发生前,降低其发生概率与可能造成的损失;后者在风险事故发生后,挽救生命和财产,尽可能降低损失。
保险在制度设计、运营经验、数据和技术积累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理应成为防灾减损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动能,助力风险减量。通过保险机制和政策窗口,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制度、技术、经验、数据、人员、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提供投保人激励约束、灾害风险监测、共享灾害数据、参与应急救援等多方面支撑,可提升防灾减损体系整体水平。
强化风险预警
保险制度的风险预警功能在防灾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风险预警系统对于经济、政治和公共卫生等风险事件发挥的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极大帮助。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除了要有科学的指标体系,更重要的是确定一个预警界限值。风险预警系统还应当在评估其危害性、潜在影响规模和范围的基础上科学确定预警级别,以有效应对风险事件。现有的风险预警系统缺少灵敏、准确的风险预警指标,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发出可靠的预警。
保险业在长期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数据,或可为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提供基础。例如,在农业大灾风险管理领域,意大利、西班牙、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均建立了相关的农业风险数据库,农业保险为其提供了主要的数据来源与数据分析模型。大量的历史数据建立了各类风险模型,可帮助政府和保险业更好地对相关风险进行预警,提前做出防灾减损安排,充分减量潜在风险损失。
大数据和机器学习方法,能够全面考虑财务指标间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关系,筛选出最有效的预警指标,突破现行风险预警系统预测不准、预警可靠性低、指标泛滥的瓶颈,进而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预先锁定潜在的风险源,防止预警不灵敏或者不及时导致风险最终演变成社会损失。因此,风险预警系统应当充分利用保险制度积累的技术优势,建立在保险风险大数据、风险评估、风险定价的模型基础之上。
设置激励措施
保险制度可以通过提供适当的激励与服务,提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自主防灾减损意识。从激励角度,保险机制存在一系列设计,能够影响投保人的风险管理行为,激励参保者采取额外的防灾减损措施。免赔额的设计可以降低投保人参保成本、提供事前防损激励;在有保险机构参与共同代理的重大工程建设中,保险机构和承包商都将采取更为积极的主动风险管理。从服务角度,保险能够提供风险检查、风险管理流程设计等服务,强化了防灾减损和事前风险管理效率。保险制度应当通过产品设计、损失共担、承担防损减损费用等机制,最大限度激励参保人投入精力和成本,加强自我防损减损,防止道德风险。
在自然灾害等风险领域,防灾减损体系应当激励潜在风险主体自发防范风险、减少损失,拉升整个社会的总体效用水平,而保险制度在激励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针对各类风险,保险制度帮助防灾减损体系实现激励相容。例如,在失业风险管理领域,失业保险在控制失业风险方面发挥了“前所未有”的制度功能,通过稳岗返还保费、留工补助、扩岗补助及职工培训等手段,调控企业用工成本,激励企业主动稳定就业,从源头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市场。
提高减损效率
保险制度还可以通过支付防灾减损费用提高风险防控和损失控制能力。针对防灾减损活动的开展方,保险可以支付必要的防灾减损费用,提升防灾效果和减损救援效率。目前相关方面的研究主要在失业风险和以新冠疫情为代表的传染病风险上。针对失业风险,失业保险可以通过费率调节、稳岗培训等方式从源头对其进行控制。研究发现,及时减免企业失业保险缴费负担在一定条件下是一项潜在的长效稳岗机制,可以有效降低失业风险。
防灾减损体系中的公共服务系统包括消防救援、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农业水利等公共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这些组织是防灾防损标准的制定者和监督者,是救灾减损的关键力量。公共服务系统在建设和运营时需要政府主导,但在面临大型风险事件需要大规模资金时,财政资金或面临充足性、及时性等方面的挑战。在各级政府财政压力较大的宏观背景下,探索防灾减损公共服务系统所需资金的补充渠道十分必要。在防灾减损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中,保险业正在传统风险补偿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补充公共服务系统运营资金的常态化机制。
转载自《中国银行保险报》“北大保险评论”栏目第838期,2024年1月3日